日前,从化市政府下发了《从化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案》,对辖区内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制定了削减与分解方案。
《方案》要求到2010年从化市行政区域内工业污染源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051吨/年和1057吨/年以内,城镇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427吨/年以内,其中本级管辖工业污染源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449吨/年和962吨/年以内。
为了实现减排目标,《方案》要求年底前关停太平电厂,2008年底前关停立窑水泥厂,其余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排放2010年总体削减15%。